這是一個吸食毒品的刑事案件。

 

 

被告奚篤萍今年雖才25歲,因長期吸食毒品,少了同年齡女孩子那種飛揚神采,雙眼空洞地坐在法庭,等待法官的訊問。

 

 

法官問被告奚篤萍:「被告妳說妳的毒品都是跟另案被告杜宵買的嗎?」
被告:「是。」
法官續問:「那妳是用什麼跟杜宵來購買毒品?」
被告答:「用『貞操』。」

 

什麼!用『貞操』買毒品!!!

 

此時,坐在法庭上的我,可以感覺到法官、檢察官、書記官,每個在法庭上的成員立刻秉息,一種坐立不安的氛圍默默地擴散開來。用貞操買毒品,這件事茲事體大,非同小可,這不單單只是吸食毒品或販賣毒品而已,這裡面還牽扯到「性犯罪」的追訴了!

 

法官盯著眼前的電腦螢幕,看著書記官打上「用『貞操』買毒品」的字,愣了一愣,頓了一頓,提高音量問道:「妳一個女孩子家,用『貞操』買毒品?」

 

只見被告奚篤萍一臉莫名與困惑,回答:「對啊,當然是用真鈔買毒品啊,難不成用假鈔嗎?」

好像是鬆了一口氣般,法官鎮靜地指揮書記官:「是『真鈔』,不是『貞操』,書記官把字改一下。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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